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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星评细则中“诚信自律”评定项目的相关提示

发布时间:2019-11-25     阅读次数:461

各会员单位:

      依据《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要求,全市所有从事养老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都应视为其自觉遵守的底线。

      同时,诚信自律内容已纳入星级评定范畴,参见《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评分细则(2019)》(以下简称“星评细则”)中评定项目“3.6诚信自律”,总分值达15分。为了不影响各机构的星级评定最终结果,特此对其中3.6.1和3.6.2项进行提示:

      一、3.6.1(5分):

      1. 评定项目:“加入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体系,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公示板悬挂于本机构公共区域。”

      2. 操作提示:

      (1) 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在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官网下载《诚信自律承诺书》电子版之后打印出来,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需加盖公章,将签订好的《诚信自律承诺书》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甲 72 号 6 号楼 1 层北区,刘薇13810173685;

      (2) 《公约》上墙:在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官网下载《公约》公示板模板后自行制作,尺寸为 90厘米×60 厘米,并悬挂于本单位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同时将悬挂公约处进行拍照,将照片发送到邮箱liuwei@bjyanglao.org.cn邮件名称为“xx养老机构公约上墙”。

      二、3.6.2(5分)

      1. 评定项目:“建立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并报养老行业协会备案,诚信档案应符合相关要求。”

      2.操作提示:按照《关于填报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的说明》及相应模板的要求,填报建立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并报养老行业协会备案。(相关说明及模板请随时关注协会官网)。

      感谢大家自觉遵守诚信自律公约内容,共同努力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养老行业协会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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